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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在清算组成立时就应当登报公告债权人,超过四十五日未主张债权视为放弃债权;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告公司终止。公...
公司注销需要登报。在清算组成立时就应当登报公告债权人,超过四十五日未主张债权视为放弃债权;清算结束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登报公告公司终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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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 2、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即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1、需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免费进行45天(自然日)公告。 2、企业在公告期满后30天(自然日)内,即可向原登记机关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公司注销可以先登报。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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