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邮件和快件的投递提供便利。...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服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邮件和快件的投递提供便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合并、分立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如需临时停止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提前七天向邮政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同时在营业场所和新闻媒体上公告,并按照规定及时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
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鼓励竞争、促进发展的原则。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对快递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快递从业人员取得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从业人员中取得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不得低于国家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679人已浏览
342人已浏览
8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