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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善意侵权是指侵权人在主观上并没有侵权的故意和过失,标局商标注册只是在客观上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
商标权人的权利主要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等内容。 (一)专有使用权。是商标权中最基本的核心权利。它的法律特征为,商标权人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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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制度是依据专利法对申请专利的发明,经过审査和批准授予专利权,同时把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公诸于世,以便进行发明创造、信息交流和有偿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国际上通行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推动技术进步的管理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在于确认和保护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公开和利用最新发明成果,从而鼓励发明创造,推广和及早运用技术成果,促进国际技术交流,推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专利制度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专利法中。参见“专利法”。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所谓善意侵权是指侵权人在主观上并没有侵权的故意和过失,商标注册只是在客观上侵犯了他人的注册商标权。根据《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商标法》有明文规定善意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只适用于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其他侵权行为即使是善意,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的行业虽然属于商标侵权行为但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是:销售者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自己销售的商品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销售的商品种来源合法,即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另外,销售者的行为被认为是侵权行为之后,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如继续销售侵权商品则属于故意侵权,应对继续销售行为向权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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