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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印发了《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1年)》(交运发〔2017〕141号),文件提到要减轻道路货运经营负担,推动取消部分许可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有关“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道路货运行政许可事项,研究推动取消道路货运站场经营许可、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险机制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在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上可以看到,取消部分道路货运行政审批事项已被交通运输部等14个部门列入2018年年底前促进道路货运行业降本减负10件实事任务,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完成时限为2018年年底。
两吨以下的卡车需要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照、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还未下发正式文件。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未来或将不用再办理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不过这也只是局限于部分货车,即“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普通货车。总质量4.5吨以上的普通货车以及危险品运输车等特种车辆,未来仍然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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