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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有责任。债务人死亡,债务并为消灭,债务未消灭担保人就仍然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担保责任如何承担要根据约定确定,担保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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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保证是指与主债务并无连带关系的保证债务。一般保证具有补充性,当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先为执行并且无效果之前,便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时,保证人有权拒绝,这种权利称为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在以下情况之下不得行使:一是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二是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三是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上述权利。
丈夫有责任担保妻子,法律也允许丈夫作妻子的担保人。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担保人的,其他自然人和组织都可以作担保人。
债务担保人,在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要区分下列情况承担担保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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