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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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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自侦案件移送审查不起诉与撤销案件就是发生的阶段不同、案件性质不同,案件不起诉一般是证据不足,撤销案件就立案错误。在侦查阶段发现不应当立案的,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发现不应当起诉的,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分为三种情形:一是因法定不究不起诉,即为绝对不诉;二是因证据不足不起诉,即为存疑不诉;三是因情节轻微不起诉,即为酌定不诉或相对不诉。
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 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中,对各种证据有疑问的都要进行重新收集或鉴定。比如人民检察院对鉴定结论有疑问或依照当事人的请求,应当自行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进行医学鉴定,必要时可以聘请医学机构或专门鉴定机构有鉴定资格的人员参加。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存在疑问的,应当要求办案人员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勘验、检查笔录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应当重新收集和制作,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可以进行鉴定。对证人证言有疑问的,也应当重新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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