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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法》第66条: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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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开垦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既然是行政处罚,你可要求其出示明确依据。
我国《草原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非法开垦草原的刑事责任和行政处罚,但我国刑法并无非法开垦草原罪,所以对于非法开垦草原只能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草原法》没有规定非法开垦草原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因此适用《行政处罚法》中追诉时效的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烟草非法经营量刑的标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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