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对如何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原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
1、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 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同居期间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双方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视为个人财产。双方继承和赠与的财产,按个人财产处理。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解除时,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3、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收入和购买的财产,按份额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都有权要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自己的份额。
在《婚姻法》修改过程中,对如何规定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原则,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是违法婚姻,在解除其违法婚姻关系时,对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应当与解除合法婚姻关系时处理财产的原则有所区别。处理无效或者被撤销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原则应当是: 1、对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债权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债务由双方协议偿还,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双方对债务互负连带责任。 2、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的收入,认定为个人财产。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按照个人财产对待。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被解除时,当事人一方个人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3、同居期间当事人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照按份共有处理。婚姻被确认为无效或婚姻关系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请求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自己的份额。
在可撤销婚姻中,双方财产为双方共有财产,财产的分割可以协商分割。但如果对财产分割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