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首先,应对同居期间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并列明清单,对价值有分歧的财产可以请第三方评估。其次,确定每一项财产的归属。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首先,应对同居期间的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并列明清单,对价值有分歧的财产可以请第三方评估。其次,确定每一项财产的归属。要把同居双方共同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注意保持和谐的气氛,如果不能直接沟通,互不相让就没有协商的气氛,只能到法庭打官司了。 2、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均分,但是一些物品没有办法分开,只能协商归属,不能斤斤计较。 3、孩子的抚养人、劳动能力弱,可以适当多分一点。
1、注意保持和谐的气氛,如果不能直接沟通,互不相让就没有协商的气氛,只能到法庭打官司了。 2、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均分,但是一些物品没有办法分开,只能协商归属,不能斤斤计较。 3、孩子的抚养人、劳动能力弱,可以适当多分一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既然夫妻已经领了结婚证,那么男方在领结婚证以后出首付购买的车子也是共有财产,除非两个人之前就对这辆车的归属有过书面的约定。婚后很多物品的归属权就在于婚前婚后购买这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一般结婚后买车,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是有权利要求分割车子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1人已浏览
76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