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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妻子不知情况的时候抵押房子一般是没有效力的。但如果妻子事后追认的,该抵押行为自妻子追人之时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
共同共有房产主要看下你的房产上的所有人写的是2个人还是一个人。各省市有所不同。以安徽省为例,夫妻二人共同共有房产,一切以房产证上名字为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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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的抵押担保要做抵押登记,如果有登记了,很遗憾妻子就没有办法以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抵押无效了。因为登记有其公信力,且抵押登记也需要验证产权人是否同意抵押,既然通过了登记就说明国家证明产权人同意抵押。这时候就是公信力优先了。 2、A的妻子不用承担担保责任,因为不是她的真实意思表示,可以做笔迹鉴定。一般来说妻子没有去房管局亲自签字的话一般是不可以同意抵押的,所以妻子可以起诉撤销抵押,中止案件的审理。 3、如果登记了的话,在撤销诉讼败诉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受理B的申请执行,但是一套生活住房还是难以被拍卖的,当然可以大房换小房来拍卖。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的欠款,法律上首先推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金妻有证据证明金欠王的38万债务是金个人的债务,否则,法律即认定为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死亡的,作为债权人的王可以要求作为共同债务人的金妻全部偿还债务。 这样的案件,债务人是否能主动偿还债务的,要视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以及其他因素来决定。否则,对债权人王来说,只能通过法院诉讼。就你咨询的情况看,金妻既然已经归还了主要的债务,余下的13万元,建议王通过诉讼要求归还。原因是:1、对方既然主动还了25万,余下的主动归还的可能性不大。2、余下的欠款数额不大,通过法院诉讼且最后执行到位的可能性变大了。因为,如果金妻一分钱未归还的话,债权数额38万,不管金妻主观是是否想赖帐,即使诉讼那最后执行上的难度也大。现,债权数额变小,反而会在审判之后容易执行到位。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能抵押,如果另外一方不知情后也不同意抵押的,可以主张该抵押协议无效。抵押协议无效的,由设立抵押的一方自己承担担保责任和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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