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违约责任的特点有1...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只要当事人有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严格责任原则还包括,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后,与第三人之间的纠纷再按照法律或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的约定解决。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必须是违反了有效的合同或合同条款的有效部分。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则有哪些《合同法》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补偿性为原则的。补偿性是指违约责任旨在弥补或者补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合同法》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是,违约责任在有些情况下也具有惩罚性。如: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损失小于约定的违约金;约定了定金,违约行为没有造成损失或者损失小于约定的定金等。合同违约责任及其特点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当侵权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不同,违约责任必须以当事人双方事先存在的有效合同关系为前提。 (2)以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为要件。只有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才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什么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它是一种新型的责任制度,具有独特和鲜明的特点:只能产生于缔约过程之中;是对依诚实信用原则所负的先合同义务的违反;是造成他人信赖利益损失所负的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弥补性的民事责任。二、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特点1.法定性、缔约过失责任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只有当事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42条、第43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才应依法承担缔约过失责任。2.相对性、缔约过失责任只能存在于缔约阶段(也称先契约阶段),即合同订立的磋商阶段,而不能存在于其他阶段。同时,缔约过失责任也只能在缔约当事人之间产生。3.补偿性。缔约过失责任的补偿性,是指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或补偿缔约过失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害后果。我国合同法第42条,将损害赔偿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救济方式,就是缔约过失责任补偿性的法律体现。缔约过失责任补偿性是民法意义上平等、等价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市场交易关系在法律上的内在要求。
一、怎样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1、预期违约也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有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其特点是:(1)是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2)侵害的对方当事人期待的债权而不是现实的债权;(3)与实际违约后果不同(主要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害)。2、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预期违约(明示毁约)和默示预期违约(默示毁约)。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对方表将在履行期到来之时不履行合同。其要件为:(1)一方当事人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2)须表明将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3)无正当理由。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前不履行合同。其特点为:债务人虽然没有表示不履行合同,但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二、怎样构成实际违约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具体形态包括:(1)不履行。包括履行不能和拒绝履行。履行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拒绝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后,一方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故意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2)迟延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债务已经到期,合同当事人能够履行而未履行,包括债务人给付迟延和债权人受领迟延。(3)不适当履行。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包括瑕疵给付和加害给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343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