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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形态包括以下两种,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形态大部分只适用于故意犯罪,犯罪者只有在故意主观目的行为时才能区分该犯罪形态。 具体如下:...
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意外的原因未能得逞,是未遂,如张三准备杀李四,但是举刀的时候听到警笛声,吓的扔下刀就跑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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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 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案例】 2017年5月15日晚,洪某到晋江市某地持三角铲铲头暴力胁迫被害人丁某交出钱款,后因被害人丁某反抗、挣脱逃跑而未得逞。随后,洪某在另一处持三角铲铲头将被害人蒋某挟持到附近草丛中,胁迫交出财物,后发现被害人蒋某未携带现金,便转而强行抚摸被害人蒋某的胸部,后让蒋某离开现场。 【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某着手实施第一次抢劫犯罪行为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在着手实施第二次抢劫犯罪行为过程中,因中途改变犯意转而对被害人实施强制猥亵行为,并在强制猥亵后自动放弃继续实施抢劫犯罪,依法应认定为本次抢劫犯罪中止。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洪某实施的第二次抢劫犯罪形态是中止并具有坦白情节,建议从轻处罚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 被告人洪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要有以下形态: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4、犯罪既遂:犯罪行为完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类型包括两类: (1)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公司资本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的企业法人。《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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