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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以前的离婚证就没有用了,离婚的行为证明夫妻关系已经消灭了,再次结婚的,属于确定新的婚姻关系。对于办理婚姻关系的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
1、没有用。 2、离婚之后,意味着婚姻关系的消亡,原来的结婚证是没有用的。法院判决离婚的,法院会没收结婚证,然后给与离婚判决书,如果自己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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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没用了。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
1、没有用。 2、离婚后,民政局会给发离婚证,原来的结婚证上面会加盖:双方离婚,证件失效的章。一般会收回之前的结婚证。从法律意义上,自己手中保留没上缴,或者没收的结婚证书是没有用的。
当事人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复婚登记手续,补办的结婚证无效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第十四条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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