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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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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2、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5000元后,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主席令第48号)第六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第九条第二款“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1、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2、补发工资,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即,人月初第一日至月末最后一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5000元后,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2011年7月19日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6月30日主席令第48号)第六条第一款“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3、第九条第二款“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十五日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10月1日之后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最后劳动者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五险一金-缴税。 【举例】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工资怎么扣税?最新工资扣税标准(扣税率表)2018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 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和自行申报两种征收方式,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有扣缴义务人,但扣缴义务人没有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人应当自行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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