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单位没有见习工伤保险就由单位支付;由单位支付的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待遇(自受伤之日起至定残之日止);其他的鉴定费、检查费、二倍工资当然是由单位支付。在我国,对职工的要求只要不违法都是支持的,所以用工时职工是弱势,但打官司时他们是强势的。因此建议你应该放低姿态,尽量取得职工谅解,达成协议后再来找借口拖延支付时间。只有这样才能降低你的风险,别无他路。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有所在单位负责。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生育津贴归个人所有。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192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1,989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