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担保函没有载明担保期限的,不影响担保函的效力,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
1、担保函没有写明担保期限并不违法,如果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是主债权履行期限届满后6个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担保公司担保函范文的担保函有效期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也就是说,若债务人未按照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担保人也未尽到担保责任,债权人必须在担保函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超过保证期,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将无法维权。
1、担保函属于担保合同一种,担保函是银行、企业、担保公司或者个人等向第三方开立的一种信用凭证,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一般来说,有担保函是可以不需要担保合同。担保函与担保合同,从法律效力角度,没有什么区别。担保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包括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等),也可以是主合同的担保条款。 2、《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4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