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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的程序,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的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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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法院执行程序分为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和特殊民事执行程序(即破产清偿程序)。民事诉讼附属程序,是指由民事诉讼法规定,由法院操作,并服务于民事权益的确认或者民事权益的实现的程序性规范。
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Exec tiveDirector),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它和非执行董事(Non-exec tiveDirectors)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这里讲的执行董事仅限于《公司法》有明确规定的执行董事。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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