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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关于合理使用的原则性规定,以合理使用为理由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著作权法规...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是指作为许可人的著作权人与被许可人之间就作品使用的期间、地域、方式等而达成的协议。其中,有权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一方当事人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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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话题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区别。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著作权作出了两种限制,一种是合理使用,一种是法定许可。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的区别在于:根据法定许可的规定,他人使用作品无需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支付报酬;而根据合理使用的规定,他人对作品进行使用既不需要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要支付报酬。 那么,为什么合理使用既不需要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需要支付报酬,而法定许可却需要支付报酬呢?因为合理使用的情形多数不以营利为目的,且涉及公共利益,同时也不会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符合合理使用情形的不需要支付报酬。但是,对于法定许可而言,虽然也涉及公共利益,但是符合法定许可情形的大多都具有营利目的,因此符合法定许可情形的需要支付报酬。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二)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权; (三)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四)付酬标准和办法;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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