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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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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根据事故等级的不同,责任方所需要承担的赔偿费用或者是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对应人身损害赔偿等级是十级伤残。2018三级戊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由ask.com小编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诊疗费+医药费+挂号费+住院费+其他,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后续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X收入标准,误工时间为评定伤残日前的误工期。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X陪护人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伤残指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平均生活费X赔偿期限,按照医疗事故等级与伤残等级相对应,三级丁等医疗事故为九级伤残,赔偿指数为20%。赔偿年限不超过30年,60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平均生活费是指人均消费性支出。 6、残疾用具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费用(要有伤残评定书或县级医院证明以及更换周期和期限的证明) 7、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X抚养年限(有多个抚养人的分别计算后累加)。患者丧失劳动能力司法实践中指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指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交通费=实际必须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 9、住宿费=住宿天数X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10、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金额=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平均生活费X年限(死亡最多不超过6年,残疾最多不超过3年)。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造成的后果是患者生活能自理。因此,对于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一赔偿项目的赔偿,如果是该伤患确实使得患者丧失了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的生活来源的,则需要承担该项项目的赔偿责任。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责任编辑:林小纯)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的金额依照《》第五十条,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三级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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