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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办理申领手续时需在柜台填写《办理生育保险申请表》并提供下列材料,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1)本...
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其中: 顺产为270%。2.难产为320%。3.剖腹产为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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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根据规定,东莞生育保险投保人申请生育补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属计划内生育 2、生育当月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连续投保12个月以上 3、住院补充医疗保险连续参保满6个月以上; 4、在我市计生部门办理计生登记手续。
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东莞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东莞有生育津贴,符合条件享受东莞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人携带规定资料在生育后18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申领即可。现行东莞生育津贴为1500元,如已按规定到计生部门办理了《独生子女优待证》的,还可申领女职工独生子女津贴800元或男职工假期工资津贴2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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