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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据的效力(证明力)问题,可参考下列情形: 1、完全证明力或可直接采信的证据 :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作出的裁判和确认的事实、公证书确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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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只要合法取得的书证,均具有作为证据资格的能力,即证据能力。也就是说,任何知情的单位与个人,均可就申请人之亲属关系作出证明。但对于这些书证,在继承公证中,员应当依法充分考虑该书证的性质、文书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等情况,进行取舍比较,独立判断其证明力及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度;在证据的形式上构成圆满的证据链,从而达到无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程度,形成对待证事实的牢固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的法律、法规。
一般地,只要合法取得的书证,均具有作为证据资格的能力,即证据能力。也就是说,任何知情的单位与个人,均可就申请人之亲属关系作出证明。但对于这些书证,在继承公证中,员应当依法充分考虑该书证的性质、文书的内容、与待证事实的关联度等情况,进行取舍比较,独立判断其证明力及对待证事实的证明度;在证据的形式上构成圆满的证据链,从而达到无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程度,形成对待证事实的牢固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条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的法律、法规。
1、事实收养是可以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虽未履行法律手续,但其与被收养人已经形成收养事实的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申办事实收养公证。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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