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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服务窗口去申请补办。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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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是劳动者在职场退休时,职场发行的证明书。一般由公司发行,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解除。过期后,可能会根据事务部门的要求提供盖印鉴的证明资料。
首先是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再由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拿到劳动局备案就可以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由劳动局印制的标准文本,一式三联,分别由单位,个人,劳保部门保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1.从2008年新的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员工辞职以后,原单位以及不用再开具行政介绍信以及工资介绍信了。2.员工辞职以后,用人单位只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就可以了。3.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自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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