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情节严重,...
根据第438条第1款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处五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盗窃、抢劫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的情况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依照本条第1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等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情节特别严重,主要是指盗窃、抢夺多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等。军人盗窃、抢夺处理办法本条第2款规定了军人盗窃、抢夺部队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l27条处罚。为了保障公共安全,本法第127条规定了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并对盗窃、抢夺军事人员的枪支、弹药、爆炸物作了加重处罚的规定,规定了比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更重的法定刑。部队的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种类繁多,其中包括枪支、弹药、爆炸物。军人盗窃或者抢夺部队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因本法第438条相对于第227条来说属于特别法,应优先适用,所以仍应定盗窃或者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但鉴于本罪的法定刑比第127条第2款的规定要轻,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应以本法第127条第2款的法定刑处罚。
2、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盗窃、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严重损失的,等等。 3、特别加重处罚事由犯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而情节特别严重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特别严重,是指盗窃、抢夺案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盗窃、抢夺军用物资罪数额特别巨大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任务的;采取破坏性方法盗窃造成部队特别严重损失的等。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2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466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