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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股东会秘书这个职务,股东会是一个会议,而不是机构,所以是没有秘书的,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业务。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
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订,我国关于董事会秘书的立法正逐步走出起步阶段,董事会秘书的法律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以期真正发挥董事会秘书在现代公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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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董事是一家公司中具有举足轻重地位的职位,他们对于决策公司未来方向以及一些大决策是非常重要的,董事会议事规则是需要遵循一些原则以及规定的,否则对于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可能造成不利影响,那么这些规则是谁批准呢?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吗?董事会议事规则是指董事会会议期间必须遵守的一系列程序性规定,是董事会规范运作、尽可能避免决议缺陷的前提和基础。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董事会议事规则一般包括:总则、董事资格、董事行为规范、董事长权利义务、董事会工作程序、工作费用等事项。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必须经股东会批准,一般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份公司章程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明确约定,行使这些规则必须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进行。
根据《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董事会制定的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汇集上市公司应披露信息,持续关注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管理层会议等会议,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宜的所有文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相关事宜。除监事会公告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形式发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对外发布上市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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