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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
企业宣布破产对债权人的影响:债权人需要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破产申请受理时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停止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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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后,债务需要以公司的财产偿还。公司破产财产是指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和破产程序结束前为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是由债务人不当得利造成的破产费用、共同利益债务和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破产的原因是破产边界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破产会对法人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 1、企业破产,法定代表人承担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在未来再经营企业时会受到很多限制; 2、如果法人没有成立缺陷(如出资缺陷),其损失责任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定代表人,而是由法人自己承担。 如果是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程度或者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除外; 3、个人独资法人只要能区分法人财产和个人财产,就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 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负债时,由公司承担全部财产,不需要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缺陷的除外。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条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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