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利用互联网建立主要用于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群组,成员达三十人以上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传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
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能否要看具体的情形。,【;】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下行为将会受到严肃处理: 1. 传播淫秽书籍、影片、音频视频资料、图文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淫秽内容,无论情节轻重,都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是管制。 2. 向年龄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群体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将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治措施。 3.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任何人如果传播淫秽的书籍、影片、音频视频资料、图文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淫秽内容,且情节严重,都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甚至是管制。 在此基础上,如果有人组织播放淫秽影片、影像等音像制品,无论情节轻重,都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同时需要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 此外,对那些既有制作、复制又有组织播放淫秽影片、影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将按照较高一级的刑罚标准进行处罚。 同样,对于向年龄未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群体传播淫秽物品的违法行为,同样会受到比成年人更加严厉的惩罚。
第三百六十三条【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向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应当从重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利用淫秽物品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罪或者传授犯罪方法的,则应当按强奸罪、猥亵、侮辱妇女的教唆犯罪方法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