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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罪只有在刑法分则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承担刑事责任。刑法分则没有规定的,无论某一过失行为的危害程度如何,都不能构成犯罪。《刑法》第十五条...
构成累犯的情况,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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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死刑,是严格控制的,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根据《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必须是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并且情节严重的,方可判处死刑。根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贩卖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刑法》 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能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正在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作了下列规定:(1)关于死刑案件的审判管辖权。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至 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死刑案件只能由中级或者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2)关于死刑复核程序。根据《刑法》 第四十八条 第二款、《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第二百零一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之规定,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必须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 一、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 二、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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