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自己遭遇侵权行为的,如果自己的精神也得到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失。比如自己的特定纪念物品毁损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失。那么,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有...
《精神赔偿解释》规定了三种不同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 (1)对于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 (2)对于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生命健康受到损害的话,除了医药费、误工费等实际损失,也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只是主观上觉得受到了惊吓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主要还是看受伤的程度,如果受伤很小的话,没有什么精神损害费,一般精神损害赔偿都是受伤构成伤残,在这种情况下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要通过伤残鉴定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赔精神损失费,不是对方要多少就得给多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最低不少于1000元。根据《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第二款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还应当注意体现法律规定的“抚慰”性质,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五,最低不少于一千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扩展资料:《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依法认定“致人精神损害”和“造成严重后果”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严格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认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6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24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