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该政策目的很明确,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削弱社会不公平的教育机会,创造一个公平的学生学习环境。这个就是政策,简...
父母失信子女入教师编不影响。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的政审的。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当事人(不管是不是有编制)符合学校辞退的理由,可以辞退,这和当事人是否有编制无关。二,辞退:1,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原因的不同,可分为违纪辞退和正常辞退。2,违纪辞退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内部规章,但未达到被开除、除名程度的职工,依法强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措施。3,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职工的情况,依据改革过程中国家和地方有关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安置富余人员的政策规定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的一种措施。
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感染梅毒和生殖器疱疹不属于学校、教育局解除合同的范围,你可以向当地的教育局反映,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年10月31日主席令第15号)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2.《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1995年9月23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4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修改)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教育机构和学校,对体罚、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应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仅供参考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4人已浏览
1,668人已浏览
1,100人已浏览
1,3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