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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在上海居住几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

2022-05-04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方在上海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上海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法院判断男女双方感情是不是已经破裂,主要是依据4+1个标准: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不判离,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就判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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