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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 此外,分公司的财产归属于总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
1、分公司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责任,诉讼时可以将总公司和分公司一并列为被告。分公司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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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批准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经总公司授权或者认可也有效。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法人,但一般都是取得营业执照的。可以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签订外部合同。而且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也就是不一定需要加盖总公司公章,也可以加盖分公司自己的公章。分公司的存在是为了帮助总公司开拓市场,方便总公司的运营。不需要问总公司一切。如果分公司连签订合同的资格都没有,就不符合总公司设立的初衷。
用分公司签合同的责任承担可以是分公司也可以是总公司。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如果分公司是合同的签署人,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则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用分公司签合同的责任承担可以是分公司也可以是总公司。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营活动是合法有效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如果经过总公司的授权或追认,也有效。如果分公司是合同的签署人,有一定的财产管理权,可以用管理的财产清偿债务,则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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