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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业主到底应该找谁来解决问题呢?我们就来聊一聊房屋维修的那些事儿。一、“两书”很重要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在交楼的同时会...
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的规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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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注意固定证据: 1.拍房屋现状的照片等等; 2.开发商处理态度; 3.给你造成损失的证据。等等一系列事关你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 其次,维权方式: 1找开发商商讨解决办法,是维修还是赔偿,如果开发商达不到你的要求可以 1.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设的工程质量监管部门进行投诉,申请对该商品房质量进行重新检验。 2、司法程序通过正式的律师信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如开发商不积极处理的话提起民事诉讼。 两种维权方式可以同时进行,增加胜算。另外建议和其他具有类似问题的购房者联名处理,或是共同委托律师办理,成功率高些,如有需要请直接电话联系
房屋质量问题维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不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维修,因维修致使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赔偿责任。二、属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请求房屋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在取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此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房屋质量纠纷维权费时费力,相对于开发商来说,业主处于弱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您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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