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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的情况有:借款合同违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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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种合同,那么《》规定的几种的情形也适用于股权转让协议。《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如下五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具体到协议,常见的无效情形主要有如下四种: 1.违反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股权转让需要书面通知其他,其他股东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方可转让,否则转让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2.违反规定若章程中对股权转让有限制性的规定,而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限制性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有些特殊性质的股权如国有股,法律对其转让有明确规定,若已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该规定,则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侵犯了股权共有人的权益若股权出让的股权为共有财产,而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则股权转让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无效的借款合同表现形式: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 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条,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按商业银行法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向关系人(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或由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 3、从借款内容上看,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如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是将贷款用于贷款通则第25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阅的合同无效。 5、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6、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确认机关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
借款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效或全部无效的情况有:借款合同违法《》关于利率的有关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非银行、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人的民间借款合同是;贷款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贷款人或者名为联营、实为的出资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的合同关系无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2、《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明确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3、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七条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4、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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