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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有房,父母户口不在白银,是否能将小孩户落入,区别对待。如果小孩已成年,可以;否则,不可以。《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回原籍: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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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配。只要当事人户口在男方,改名后不影响分配,当事人需要证明男方村的户口与当事人是同一人,否则不能参考拆迁分配。当事人可以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新户口本信息,加一个曾用名,证明两者是同一人。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对当事人离婚后的户籍没有准确详细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当地户籍政策处理户籍问题。也就是说,原则上双方离婚后,户口在户口簿上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选择分户或迁出户口。但这种权利并非以个人意志为转移,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出证明,注明人民从农村迁入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允许迁入的证明,并向常住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常住县、市、市公安机关批准。此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管理机关,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有义务通知公安机关。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负责户口登记。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籍管辖区;乡镇和没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是户口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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