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老师们,我们在我老家结婚的,结婚后一月她回她老家西藏去了,之后几乎就没联系,现在更是没联系,到现在为止走了1年多了。当时因为老妈天天催说年龄...
不能,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迁移。迁户口需如下相关流程: 1、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申报迁出登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以及其他证明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房入户的政策:因当事人购房的时间段不同,而存在差异,应事先咨询房产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迁移户口的手续和资料,可以参照如下: 1,基础证件(资料):当事人的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的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迁出证明、户口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2,其他证件及资料:当事人的迁移户口申请书(出具迁移的理由)、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3,带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出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领取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籍的常住户口; 4,带上迁移证及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落户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需要补发时,应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办理。补发程序如下:1、申请人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下列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如新生儿未入户则需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一.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出,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1、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5、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229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2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