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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公司注销,可以起诉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规定,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
如果认为该有错误,可以向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财产保全的裁定执行。也可向法院提供相应的其他财产担保,申请解除诉讼财产保全。否则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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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程序中,债务清偿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顺序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对于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如何处理的问题,上面的内容进行了说明。
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国家赔偿法》第4条第3项规定,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2、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由公司破产财产清偿。管理人应当及时制定破产财产变价计划,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债务清偿后有剩余财产的,应当制定破产财产分配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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