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农用地转用审批程序:户主提出转用申请,提交村、社签字。规划内应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应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审核通过后,应公示并提...
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国务院。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部分试点地区由国务院委托的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在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要将农用地转成建设用地,必须办理一种叫农用地转用的审批手续。不管是转成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还是公益用地,都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如果未办妥这种审批手续,而将农用地用于非农业用途,则属非法占地行为,严重者将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取得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明确临时用地用途、期限以及允许建设的范围、建筑高度、建筑用途等临时建设要求。临时用地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临时用地期限届满而建设项目尚未竣工或者地质勘查尚未完成确需延期使用临时用地的,可以在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期。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临时用地用途和建筑用途不得改变。
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手续与征地审批手续: (1)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国务院,而征用土地批准权属于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用土地,不再另行办理征用土地审批。 (2)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和征用土地批准权都属于省级人民政府的,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时,同时批准征用土地,不再另行办理征用土地审批。 (3)农用地转用批准权属于省级人民政府而征用土地的批准权属于国务院的,先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后,再报国务院批准征用土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0人已浏览
95人已浏览
278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