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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
所需材料如下: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户口簿和申请人个人身份证等),委托代理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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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纠纷的不确定权需要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申请土地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的申请;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报乡人民政府审核。
错了,应该是藁城区,现在石家庄主市区正在开展不动产登记,估计市辖区很快也要开展这项工作了。钱不多就算了,否则每天去他们家喝酒去,记住见什么吃什么,就不信吃不怕他们家。人民群众应该知道国家法律政策里面还有收回宅基地的规定,非常明显国土部门有权力而且是职责随时对宅基地进行重新审批,重新做出决定,确权和不动产都是糊弄老百姓的,这是党中央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转移群众注意力,让群众忘记国土部门的职责,逃避处罚。实际上党中央提出的问责首先应该问国土部门。你们哪里违法占地的也非常多,根本没有依法严格处理处罚,醒悟吧,惩罚国土部门人员和这些违法群众才是现在的重要工作,放纵违法比违法本身更可怕
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须要完成以下程序: 一、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在张榜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本村村民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所初审。 二、现场勘查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调查,审查建房用地和建设申请条件,并制作勘查笔录和审查意见书。 三、填申请表国土资源所初审合格后发放《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 四、村委会审查村委会对申请人提交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与建设申请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证明申请人的原住宅用地情况和家庭成员现居住情况,由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五、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村委会上报的住宅建设用地申请材料后完成审核并现场确定规划用地范围,并报县国土资源局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对符合审批条件的上报县人民政府。 六、审批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局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七、放样由国土资源所牵头协同乡镇政府人员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实地放样,划定范围,填写《放样记录卡》,放样参加人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放样后,用地申请人方能动工建设。 八、验收发证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村民住宅,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法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手续和房屋产权登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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