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和程序如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和个人缴费满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指终止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或违纪辞退;劳动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培训合格后仍不能适应其他岗位工作的等情形);办理失业登记并具有求职要求。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和地点:由失业人员原所在单位到缴费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失业备案手续,再由失业本人前来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人员中断就业的60日内。 四、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材料:户口、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照片、工行卡。 如果您本次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则我们将保留您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待您重新就业再次失业后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我们会将您前后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合并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0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