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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应注意以下事项:第一条:应写明双方因何原因,现自愿。第二条:子女安排:应按照《》第四章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妥善安排,要求写...
1、是否合理要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来定。 2、涉及分割中以一方名义在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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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2.根据以上规定,需要分割对方9万元。
根据《》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没有损坏的部分应不应当赔偿还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损坏的部分会直接影响到未损坏部分的价值则应当赔偿。如果没有影响的话就不应当赔偿。
根据你的描述,我不知道你是男方还是女方,依据财产数量不多,49000的是属于你们的不动产。还有50000的流动产,15000属于固,10000属于债务(不论他们要还是不要)建议如下: 1.担负子女监护权的依然持有房产全部资产,按照法律也会这么对未成年人的照顾,2.50000的流动资产将划分为2份平分资产,3.15000的固定金分为10000给未得房产的一方,一方得5000, 4.取得房产的监护权方独立承担女方父母的10000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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