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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时期行政复议应诉,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了大量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在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工作中,发现了一些政府决策、行政管理、...
行政复议的条件如下:(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要求的被申请人;(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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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行政复议前提条件如下: 1、《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行政复议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延长期限必须具有以下两个条件 1、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原因必须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所谓“不可抗力”是指申请人无法预见、不能抗拒、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例如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天灾人祸。“其他正当理由”是指除不可抗力外的足以使申请人不能行使复议申请权的各种客观情况。例如,申请人因严惩疾病不能在法定申请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政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或者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期限内不能确定等情况。需要说明的是,申请期限的延长,只能是把因法定事由而耽误的期限补足,而不是期限的重新计算。比如,法定申请复议的期限是60日,而在期限开始的第40日发生洪灾,申请人在该障碍消除之日起可以申请延长补足到60日,如果申请得到行政复议机关的批准,申请人就还有20日的复议申请期限。 2、延长期限的申请必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审查批准。行政复议机关经审查,对具有正当理由的,应准许延长期限,对没有正当理由的申请,行政机关应决定不予延长并告知申请人。行政复议法规定复议申请期限延长这一补救措施,目的在于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复议权利,因此,复议机关在审查和认定申请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时应当按此精神掌握和执行。
采用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 (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5)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当事人提供担保。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申请诉中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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