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有以下情形: 1、公司破产程序结束,被宣告破产; 2、公司解散; 3、被吊销营业执照; 4、法院依法宣告解散; 5、法律、行...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分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撤消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分公司及其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或分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分公司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表式(1)) 2、公司撤消分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 3、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表式(2))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三)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填写如下表式: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填写规范如下: 1、本表适用于分公司注销; 2、申请人在封面填写公司全称并加盖公司公章; 3、第二页: (1)“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原因”按《公司法》规定的条款或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填写; (2)“分公司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应填写对债权债务处理完毕的结果; (3)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栏中亲笔签名; 4、申请人应填写第2页,填写要求与《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文件、证件目录》一致; 5、第3页: (1)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和核准人应填写“受理审查意见”和“核定结果”,“受理审查意见”统一规范为 q ot;经审查,提交文件、证件齐备,建议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定结果“统一规范为:”准予分公司注销登记“,并应由审查员、核准人在相应的”签字“栏亲笔签名。 (2)“收缴营业执照情况”应由公司申请人和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亲笔签字; (3)公司登记机关档案管理人员应填写“注销文件证件归档情况”栏,一般可填写为“档案材料已归档”。 (4)“受理日期”应为申请人提交文件齐备,公司登记机关审查员接收文件,核发《受理通知书》的日期。 (5)“受理通知书文号”应与《受理通知书》一致,“(┑羌鞘芾怼】第号”中()填写区县行政区划简称, q ot;京海“;【】填写年号;第号为顺序号。 申请人是指受公司委托的代理人,代表公司申请注销登记的自然人。该人应为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具有资格的企业注册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公司的申请人。 1、申请人应在本表中“兹指定(委托)同志……”的空格处填写本人的姓名,同时应在“负责办理项”空格处填写D,并应在D项中选择“注销”字样划“V”; 2、“指定(委托)时限”是指委托申请人进行公司注销登记全过程的时间期限,一般应在半年以上; 3、被委托(指定)人即申请人,应在“被委托(指定)人签字”处亲笔签字; 4、委托人指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司。“委托人签字(盖章)”处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5、本文书背面的方框内: (1)当被委托人是公司或者分公司员工时,粘贴其身份证复印件;(2)当被委托人是具有代理资格的代理人时,粘贴其代理人资格证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指定(委托)书》
申请公司注销登记的情形有:1、公司权力机构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解散;2、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一、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因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五、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四)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五)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六)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四、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后,公告公司终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