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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婚姻法》第38条第3款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
1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从法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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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所以,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
1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视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视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2探视权不能被剥夺,只能被中止。 3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依法判决。
不能剥夺孩子的探视权,一般只能停止探视;如果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孩子不愿意被探视,探视对孩子有不良影响,探视者有侵权或犯罪倾向;探视者对子女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可以起诉中止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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