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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的过程如下:1、起草离婚诉讼;2、准备离婚诉讼所需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离婚诉讼书及相关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次诉讼...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程序是: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起诉状及证据; 2、法院决定受理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复印件; 3、法院安排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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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同,诉讼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管辖权法院,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被告的常住地是指被告在这个地方居住了一年以上。例如,双方在临沂登记结婚后,双方一起搬到青岛,在青岛居住了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诉离婚,直接在青岛起诉,临沂。这就是辖区法院的确定。当然管辖法院的确定事实上比较麻烦和复杂,建议有相关问题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咨询律师。管辖法院确定后,需要准备相关资料立案。需要准备民事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孩子的相关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明,直接到法院立案处理。立案之后,等待法院开庭判决。
1、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需提供如下材料: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三份、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 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原告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并向另一方发出传票。 第二阶段:审理阶段。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 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2)经调解后,被告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原告撤回起诉,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 (3)经调解后,原告仍坚持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调解不成,法院开庭审理。 第三阶段: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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