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
清偿公司债务的顺序是: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各种社保费用、职工补偿金;再是公司欠缴的其他社保费用和税款;最后是公司拖欠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1、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除非另有约定,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2、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 3、各个债权人均无担保时,按照查封、扣押的先后顺序清偿。
破产财产清偿的顺序是: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债务; 二、然后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 二、再清偿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除前项规定外; 三、普通破产债权最终清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1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4,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