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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全省、自治区、一般债券到期本金、利息以及支付发行费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转贷协议约定,及时向省级财...
省级财政部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偿还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债券到期本金、利息和发行费用。市县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转贷协议约定,及时向省级财政部门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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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货币偿还 可以说这是最常用、最典型的债务清偿方式,按照债务的种类、金额以货币直接清偿。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还债,也可以给付现金。 (二)以应收账款抵消债务 公司账款是指该账户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材料、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运杂费和承兑到期而未能收到款的商业承兑汇票。 公司的钱都是流通的,留在公司的钱或许不一定足够偿还,但是在外流通尚未收回的货款却足够清偿。此时在经过债务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以应收的账款抵消债务。 (三)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 公司的股份是公司的重要财产,只要是公司的财产,都可以用来偿还债务。公司对外债权能给公司带来一定资产利益,也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公司股份和公司债权都可以用来偿还债权,但是股份和债权有其特殊性,股份价值容易变化,债权有索债不得的风险,因此用股份和债权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要对此进行审查。只有债权人同意了,公司才能以股份或债权偿还债务。 (四)以劳务偿还债务 所谓劳务,就是以活劳动形式为他人提供某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劳动。这种劳动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活劳动形式提供某种服务。这种服务可以是满足人们精神上的需要,也可以是满足人们物质生产的需要。 在社会文明逐渐发展的今天,劳务的价值越来越高,也是公司的一项财产,只要经过债权人同意,公司就可以用劳务偿还债务。但是劳务的具体价值和偿还效果双方要作出约定。
[求助]债务如何还 我想请问如果被告因触犯法律被判坐牢,那赔偿原告人的民事责任和被告的的以前债务之间,可不可以先还债再赔偿。如果先赔偿,被告将无能力还债,那么其子女有无义务还债。而且其妻子是负责还一半还是所有。麻烦指教,请问妻子是承担所有债务吗?另外请问在农村一种事实赠与法律承认吗?如儿子结婚父母给其一间房,但是房产证件上是被告人的,可以把其子的房作为赔偿吗?
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该债务作出处理,所有债务都归男方,债权人仍然有权利向女方主张债权,因为当事人或者人民法院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只对男女双方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因此,男方死亡后,债权人有权就原夫妻共同债务向女方主张权利。女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男方的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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