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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写了借条又没有实际收到钱的事情,应该及时向对方要回原来写的《借条》。如果要不回来,现在又被对方起诉的话,就是搜集好相关材料,证明债务事实...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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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你叙述的情况来看,对方是违法的,法院也是违法的,一般来说,当事人或法院用这种方法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在实践中也是常见的,但你这个案例很明显是在违法办案,如果你们没有以前别的合同纠纷,那法院是绝对违法,你完全可以告告法院,如你所说,对方违约在先,扣押你的公物对又不按程序,已经严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所以我认为你应当去检察院或纪委去控诉或申诉。如果让我来打这个官司,如果没有其它原因,应当是个赢的官司。
解决办法: 1.跟他协商解决。 2.马上起诉他。 3.在他转移财产/再次逃跑之前,向法院申请。
只要是有你的签名证明有借款关系你会判你履行义务,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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