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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资本市场活跃,股权转让是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对企业股权转让的管理也进一步规范。尤...
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股权转让当事人签订了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 一般而言,对外公开的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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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股权转让协议一般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阴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形,应该被认定为有效。阳合同除价款条款外的其他条款有效,其他条款可以作为阴合同的佐证。
好,想知道股权转让中的阴阳合同是什么就要知道股权转让中阴阳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依法成立,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是认定合同有效的要件但阴阳合同如存在侵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情况,可能被认定为无效譬如通过阳合同进行避税,可能被认定为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进而认定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
1、阴阳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认定是,阴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阳协议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阴阳股权转让协议中的阴协议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有效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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