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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法律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要严格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来进行,不能随意追加夫妻另一方为被执行人。追加债务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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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债务人不只有一套房屋,且没有其他可以清偿债务的财物,他的房子是可以执行的,因为不会侵犯法律给予债务人的最低保障;反之,如果债务人仅有一套房屋且没有其他财务可以执行,他的房屋时无法执行的,因为这违背了执行适度原则,对债务人的生存有了严重的危害。因此是否能够执行取决于债务人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
1、普通民事债务纠纷,法院判决后,需要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不会自动执行生效判决。 2、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也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法院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以后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自己应当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并向法院提供。
债权人依法起诉主张债权,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胜诉的判决书之后,债务人如果拒绝执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到法院执行机构申请对债务人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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