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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方法如下: 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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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非法用工的工伤赔偿(索赔)中,首先需要锁定索赔对象,即谁是赔偿义务人。除了合法存在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的这种情况外(这种情况当然应当以合法存在的单位作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由于非法用工“单位”并非是合法存在的,在诉讼或者仲裁时应该将该“单位”的出资人列为被告。现实中还有如下情况:第一,合法存在的单位使用另一非法存在的名称进行经营或者非法经营后,又合法地注册成立了。在此种情况下,应当以合法存在的单位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第二,个人或者合伙投资人冒用单位名称,实施了非法经营的行为。此种情况下,应当以实际投资人作为被告或者被申请人进行索赔。第二种情况非常容易与雇员受害相混淆。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非法用工的索赔是以工伤为中心展开的;雇员受害则是以民事侵权赔偿为中心展开的。两者区别的关键在于,雇主是否以“单位”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使用劳动力,雇主与雇员是否以履行劳动权利义务为内容。比如,某单位临时找来李某拆一堵墙,李某就是民法上的雇员,而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李某一旦发生工作伤害,则属于雇员受害(索赔)(提供劳务者受害)。相反,王某以某某公司名义招聘了刘会计,以月薪计,如果刘会计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非主要责任),则她可以要求王某承担非法用工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非工伤因病死亡不存在责任方,虽不存在赔偿问题,但家属仍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标准需查各省的具体规定。 如: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发给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或供养直系亲属生活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当地社平工资15个月工资。 《上海市职工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休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发给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2个月的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标准为:供养1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供养2人的,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供养3人或3人以上的,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非法用工导致伤残,该用人单位应当向伤残职工给予一次性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工作导致伤残的,除了承担该职工治疗期间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当向其支付一次性赔偿金。 一次性赔偿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 前款所称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二条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 《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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